玉溪花燈舞蹈源于“社火”。早期屬于祭祀性舞蹈,主要以“社火”形成為主。由于歷史上兩次大規(guī)模的漢族入滇,形成漢彝雜居,久而久之,外來的民間藝術和當地固有的民間藝術相互融合,逐漸形成早期的花燈歌舞——團場燈。后來玉溪花燈慢慢地融入于戲中,是和歷史的發(fā)展變化分不開的。據楊炯明老藝人介紹,早期形成的“團場燈”,俗稱“崴”燈,也叫“簸箕燈”。所謂簸箕,就是“團”的意思,突出一個“崴”字,著重一個“團”字,是當時衡量玉溪花燈舞蹈標準。玉溪花燈舞蹈的表演形式:一是載歌載舞,二是用舞蹈動作,體現劇中人物的喜、怒、哀、樂情緒和人物性格。它的套整有:大團場的、崴圓范、花梢,大團場分出二人為一個小單元(二人對轉、岔花),每個演員單獨身段的崴。正崴風擺柳,團扇,小崴風擺柳、捻肩。玉溪花燈舞,它不但可以作為一種獨立的藝術形式存在,而且在戲劇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。有踏步、騎馬檔、雙達腿、后抬腿、勾點步、虛點步、蘭花指、按掌、蘭花掌、端扇、抱扇、耍扇、劃船扇等套動作。玉溪花燈舞蹈,它不但可以作為一種獨立的藝術形式存在。而且在戲劇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。

花燈舞蹈 金龜舞段

花燈舞蹈 崴燈

花燈舞段 燈妹子

花燈舞段 燈妹子

花燈舞段 迎親